嘉权知识产权
嘉权知识产权
私信
归档
11
09
嘉权视角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证据是否仅限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?
发布了长文章:
嘉权视角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证据是否仅限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?
点击查看
某专利权人具有一项门板外观设计专利,后发现广东某不锈钢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A公司)未经其许可,擅自制造、销售了侵犯其专利权的门板产品,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A公司停止侵权行为。
● 知识产权
● 专利侵权
● 外观设计专利
● 长文章
评论
上一篇
下一篇
评论